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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动力专业硕士培养计划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能源动力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 生培养方案(2020 版)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及说明的通知》(学位办〔2018〕14 号)精神和要求, 参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研字〔2018〕 19 号),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我校能源动力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专门人才。学位获得者应满足以下具体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 作作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身心健康; 

具有能源动力工程方面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设 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 

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顺利阅读本领域国内外工程科技文献,了解能源动力工程发展前沿和动态。 

二、培养领域及培养方向 

动力工程。(1)可再生能源;(2)化石能源的开采与高效清洁利用;(3) 能量转化、储存和传输;(4)先进动力及推进;(5)空间热物理、先进热控及热管理;(6)制冷及低温工程;(7)新型节能技术;(8)核能热工技术;(9) 计算热物理与复杂系统动力学;(10)能源环境经济与政策管理;(11)热力光 测及细观热力学;(12)力热作用下材料和结构动力学;(13)生物热力学、仿 生和智能材料;(14)渗流、湍流、超声速流、多相流和化学反应流;(15)冲 击、爆炸、爆轰动力学;(16)热物理交叉。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1)核能科学与工程;(2)核燃料循环与材料;(3) 核技术及应用;(4)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5)同步辐射及应用;(6)大科 学工程组织与管理。

电气工程。(1)电工理论与新技术;(2)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3) 电机与电器;(4)强磁场技术;(5)大功率电源技术;(6)自动控制技术; (7)超导技术。

三、学习方式及修业年限 

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基本修业年限为 3 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基本修业年限应适当延长。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最长修业年限(5 年)内完成 学业。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构建知识结构的主要途径。课程学习应按照培养计划严格执行,其中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和专业选修课主要在培养单位集中学习,其他课程可在培养单位或企业开展。 

工程硕士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分制,研究生在申请工程硕士学位时,取得的总学分不得少于 32 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得少于 24 学分。课程学习 20 学时可记作 1 学分。 

1. 公共课程(8 学分) 

包括政治理论 2 学分、工程伦理 2 学分、综合英语 2 学分、专业英语 2 学分。 

2.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选修课(不少于 16 学分) 

包括数学类课程、专业类课程、人文素养课程和创新创业活动等。其中,专业基础课不少于 8 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 8 学分。选修本类别培养方案以外的 硕士或博士研究生课程,经导师签字同意,所获学分可认作专业选修课学分。

3. 必修环节(不少于 8 学分) 

包括专业实践、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学术报告环节。其中,专业实践不少于 6 学分。

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时间由导师根据研究生工作进度情况确定,一般应在培养阶段的第二或第三学期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小组专家需具有高级职称,且人数不少于 3 人;达到或超过三分之二的评审专家同意通过,可认定其开题报告通过。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记为 1 个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听取不少于 12 场次的学术报告会。研究生参加学术报告需经报告会组织单位的认定和培养单位的认可,具体要求参见培养单位的相关规定。硕士研究生参与学术报告记为 1 个学分。 

各领域课程设置及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1.动力工程。 

表 1 动力工程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2.核能与核技术工程。

表 2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3.电气工程。

表 3 电气工程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修读说明:

电气工程领域专业选修课参照“能源动力”类其他领域专业选修课执行。

五、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开展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专业实践应有明确的任务要求和考核指标,实践成果能够反映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工程能力和工程素养方面取得的成效。 

具有 2 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 6 个月,不具有 2 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 1 年。同时,应完成相应的实践任务和中期考核答辩。非全日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开展。 

专业实践环节中,学生须到实践单位(或实践基地)进行主题明确、内容明确、计划明确的系统化实践训练。专业实践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来自校内(即校内导师),负有工程硕士研究生指导的主要责任,主要指导学生的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另一位导师要求来自研究生的实践单位(即实践导师),主要指导学生专业实践环节的学习。具体要求遵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导师遴选管理办法》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授予学位实施细则》执行。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的设计或研究课题,可以是技术攻关、技术改造专题,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等。 

学位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由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具备相应的技术要求和较充足的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学位论文可以采用产品研发、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应用研究、工程/项目管理、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 工程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将研究内容、

研究思路及研究成果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书写成工程硕士学位论文。

七、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

论文评审应审核:论文作者掌握本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的情况;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 

具体评审与答辩方法和程序遵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授予学位实施细则》执行。

八、学位授予

遵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授予学位实施细 则》执行。

九、其他

本培养方案经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学位分委员会工作会议审议通过,自 2020 级能源动力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施行。

(培养计划下载:能源动力专业硕士培养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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